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工作的通知
档案存放在哈尔滨市人才服务中心的流动人员:
我中心拟开展2020年度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工作,按照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考核合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16]48号)文件精神,请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按要求及时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及现场审核时间: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23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申报条件
(一)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需同时获得学历、学位(含经教育部认证通过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的获得者),所学专业与现工作岗位一致或相近,能够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人员;
(二)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三)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
(四)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系列(专业),可按规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但不授予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需要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
(五)未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系列(专业),在按规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同时,可按管理权限直接授予相应的任职资格。
三、申报材料
(一)《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表》(填报网址:“黑龙江省职称管理平台—职称定职”(http://60.219.211.87:8888/pwh/dz.jsp),填报下载并双面打印,工作单位负责人在“基层单位意见”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三)博(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四)现工作单位劳动合同原件;
(五)二寸白底照片1张;
(六)参加律师系列定职的,需提供法律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七)参加教师系列定职的,需提供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四、注意事项
1、进入“黑龙江省职称管理平台—职称定职”平台后,通过“新增申报”栏进入,“工作单位”项填写“哈尔滨市人才服务中心”;
2、申报材料内容填写完整、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到我局审核;
3、人事代理单位需由人事专员提前预约,统一办理;
4、请严格遵守时间规定,逾期不予办理。
附件:填报注意事项
哈尔滨市人才服务中心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