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申领来哈就业创业落户人员安家费、购房补贴、生活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哈人社规[2020]6号),就业创业落户补贴资金将于近日发放。经审核,下列单位符合资金放发条件(见附表1、2),请相关单位按时报送票据及相关材料,以免影响发放,未按规定报送的,本季度暂缓发放,待完成拨付后再行补发。名单中特殊标记的,单位或申请人存在问题,暂缓拨付,待核实完成后另行报送。
时间:2021年7月19日—23日下午16:00前
地址:哈尔滨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和兴路38号)1号楼5楼C区窗口
报送材料: 2021年2季度新申报的单位(附件2),需提供资金往来票据、专项资金承诺书(右上角标注附表中企业序号)。2020年3、4季度及2021年1季度申请的单位(附件1)需提供资金往来票据(右上角标注附表中企业序号)、以往季度资金拨付原始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单位将补贴资金拨付给申请人的财务凭证),如以现金形式发放的需提供由申请人签字的补贴资金明细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另外,申请单位有离职人员需报送离职材料(《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信息备案册》),补贴发放到离职当月,申报续接的单位当季资金均发放至新续接单位。由于系统校验数据周期较长,为不影响资金发放,需用人单位确认申领人数及发放月数。复审不符合申报条件、未及时报送解除关系材料造成的多发资金,将予以追回。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年3、4季度及2021年1季度落户政策资金申请单位名单
2.2021年2季度落户政策资金申请单位名单
3.专项资金承诺书
4.票样
附件:点击下载
哈尔滨市人才服务中心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