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哈尔滨市小微企业社保补贴审核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哈人社发〔2016〕93号)和《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黑人社函〔2019〕984号)文件精神,对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小型微型企业给予企业社保补贴。现有黑龙江正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共计8名高校毕业生通过审核,补贴金额共计65107.86元。
现公示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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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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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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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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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正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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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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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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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同舟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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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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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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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中垦德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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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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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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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渡一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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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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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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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松花江专利商标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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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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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对上述公示单位如有情况或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哈尔滨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处
电 话:0451-84650570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38号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1年8月20日